巷仔內/你知道空服員不適用勞基法嗎?


長榮空服員

長榮空服罷工終於結束,雖然看起來後續的餘波盪漾一時之間還不會結束,包括朱姓機長、郭姓空姐遭長榮開除,但最少長榮航空的運能在逐漸恢復之中。在此時,我們回頭看看,當社會大眾因為勞基法修惡而「討厭民進黨」同時,為什麼卻不支持幾乎不受勞基法保障的長榮空服罷工行動?

類似的問題很多人都談過,有人認為,其癥節在於「自私」。因為空服員罷工,導致長榮航空取消了許多班機,影響了多數人的既定行程,所以才會反對。但事實真是這樣嗎?

那麼,為什麼勞基法修惡,卻讓社會大眾群起而攻?其實,真正的問題在於,社會大眾對空服員的工作型態,幾近完全不理解。

眾所周知,勞基法修惡,惡的關鍵在於「彈性排班」、「彈性加班」、「彈性輪班間隔」、「彈性特休」。這對大多數勞工來說,很容易明白問題在哪裡,但因為勞基法84條之一規定,「不完全適用」勞基法的空服員,社會大眾很容易以己度人,認為這些人「貪得無饜」、「領高薪還要罷工」。

日前,長榮航空總經理孫嘉明表示,自2016年起,該公司空服員招募的筆試內容,都會加入勞基法84-1條,主旨是讓應試者了解工作性質,難度不會很高。

那麼,勞基法84條之一到底規定了什麼?簡單來說,那意味著空服員不受勞基法「每日工作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得超過40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一例一休、國定假日休假、女性工作者不得於晚上8點到次日凌晨6點工作」等條文保障。換句話說,空服員的勞動條件,除倚靠資方的「善意」外,只能倚靠工會與資方談定的協議,才能獲得保障。

試著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從事這樣的工作,你會不會繼續這麼溫良恭儉讓地支持資方、反對空服員罷工?

再者,社會大眾對於空服員的印象,大多是穿著整齊的制服、打扮得美美的,然後在世界各地打卡,再加上月薪高達五、六萬元以上,總認為空服員是人生勝利組。所以當這次長榮航空的空服員們罷工,才會出現諸如:「公主」、「不爽不要做」之類的批評聲浪。

然而,在光鮮亮麗的背後,有多少人知道,這樣的一份工作,背後有著多少辛酸。以長榮航空舉例來說,凌晨六點的航班,空服員必須於四點在桃園南崁報到。但許多空服員住在台北市,那麼就必須在凌晨三點搭上交通車,那麼,最少凌晨兩點就要起床準備。再者,每天排到的航班不一,所以上班時間可能是上午、下午、晚上,甚至半夜;而工作時間,一律是從報到時間起算。同時,若排到洲際飛行的長班,還必須克服時差帶來的生活影響。

所以,當撇開了所謂「空姐」、「空少」這樣的職務光環後,這樣的勞動環境,有多少人願意接受?更遑論目前國籍航空公司始終要求「以客為尊」,無論客戶提出什麼樣無理的要求,公司都保證不會站在員工的立場思考。

與其說社會大眾對於空服員罷工的負面印象來自於自身行程受到影響,又或是受到「資方砸大錢做公關帶風向」影響,都不如說,社會大眾對於空服員的處境、困難知之甚少,再加上刻意曲解、刻意簡化、刻意扭曲,就形成了社會上的負面評價。

對社會大眾來說,其實可以試著多瞭解這次罷工的背景,或許會對這件事情,有著不同的看法;對於主導這次罷工的桃空職工及工會的成員而言,怎麼讓社會大眾認知空服員艱困的勞動條件,進而爭取社會大眾的支持,則是未來應該放在最優先的工作之一。